5月21日,退休第三党支部在东兴区兴隆路小灶房酒楼召开专题党组织生活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会议由支部书记王昌祥同志主持,支部35名党员参加。
会前,全体党员通过第三党支部微信群对《条例》全文进行了自学。会上,由支部书记王昌祥同志进行辅导学习。
王昌祥重点阐释解读了党的六大纪律。他指出,《条例》修订坚持尊崇和维护党章,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与时俱进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工作有退休之日,遵纪守法没有退休之时。全面从严治党,退休党员干部不能例外,加强退休干部的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持续强化警示教育和震慑,确保他们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把“余热”发挥在正道上。全体退休党员要时刻以党章和《条例》为镜子,不断检查对照提升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对加强党纪学习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政治意识,提高了对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重要性的认识。大家一致表示要不忘初心和使命、永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变,继续为推进强国建设和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
图:张笃行 文:王昌祥
初审:刘丹 复审:陈敏 终审: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