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评价
(此段根据《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原文摘要编辑)
一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开展的“文化大革命”,使党、国家和人民遭到建国以来最严重的挫折和损失。
一、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理论依据:毛主席认为,一大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反革命的修正主义分子,已经混进党里、政府里、军队里和文化领域,相当大的多数的单位的领导权已经不在马克思主义者和人民群众手里。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中央形成了一个资产阶级司令部,它有一条修正主义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各省、市、自治区和中央各部门都有代理人。过去的各种斗争都不能解决问题,只有实行文化大革命,公开地、全面地、自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上述的黑暗面,才能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重新夺回来。这实质上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政治大革命,以后还要进行多次。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这些错误论点,明显地脱离了作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轨道,必须把它们同毛泽东思想完全区别开来。
(二)对文革的评价:
1、从性质上讲,文革历史本身事实说明,文革不是同修正主义、资本主义的斗争,是违背毛泽东思想、违背人民意愿、否定自己成就的内乱。
2、从理论上讲,“文化大革命”的历史,证明毛泽东同志发动“文化大革命”的主要论点既不符合马克思列宁主义,也不符合中国实际。 “文化大革命”被说成是同修正主义路线或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这个说法根本没有事实根据,并且在一系列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上混淆了是非。“文化大革命”中被当作修正主义或资本主义批判的许多东西,实际上正是马克思主义原理和社会主义原则,其中很多是毛泽东同志自己过去提出或支持过的。
3、从实践上讲,“文化大革命”否定了建国以来十七年大量的正确方针政策和成就,这实际上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包括毛泽东同志自己在内的党中央和人民政府的工作,否定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艰苦卓绝的奋斗。特别是出现的武斗、打、砸、抢,危害人民、危害社会
4、从后果上讲,文革是被坏人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
“文化大革命”所打倒的“走资派”,是党和国家各级组织中的领导干部,即社会主义事业的骨干力量。党内根本不存在所谓以刘少奇、邓小平为首的“资产阶级司令部”。确凿的事实证明,硬加给刘少奇同志的所谓“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完全是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八届十二中全会对刘少奇同志所作的政治结论和组织处理,是完全错误的。“文化大革命”对所谓“反动学术权威”的批判,使许多有才能、有成就的知识分子遭到打击和迫害,也严重地混淆了敌我。
5、从运动依靠的力量上讲,“文化大革命”名义上是直接依靠群众,实际上既脱离了党的组织,又脱离了广大群众。
运动开始后,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停止了组织生活,党长期依靠的许多积极分子和基本群众受到排斥。
作为政治运动的文化大革命是一场错误的运动,是党在探索如何建设党的问题上的一个重大失误,决不能再次发生。但是,我们必须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把“文化大革命运动”与“文化大革命时期”这两个概念分开,决不能否定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党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在各行各业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的伟大成就。